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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26

本会名称为吉林省建筑业协会。英文名称:JILIN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JLCIA。

本会性质:由全省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业(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市场从业主体)企业、建筑部品生产厂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各市州建筑业协会等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省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本会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3682号

本会接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党建领导机关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吉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保障贵州省建筑业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作目标的实现,明确本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加强会员的统一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吉林省建筑业协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本会会员种类:

(一)单位会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取得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及省内从事科研、教育机构,建筑设计、监理企业及相关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团体可以作为团体会员申请入会。

  (二)个人会员:从事建筑行业相关工作,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建筑行业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人士。
  二、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建筑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遵纪守法,履行行业自律原则,热心行业建设,支持本会工作。    

  三、会员入会程序:
  (一)单位申请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资料;个人申请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或专业培训证明。

(二)单位会员入会需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个人会员入会由本会秘书处提名并由理事会表决批准,未获批准的提名人选,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名。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制发会员证。单位会员由本会秘书处制发统一的吉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个人会员由本会秘书处制发统一的吉林省建筑业协会个人会员证书。
  四、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因特殊原因,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秘书处批准,可缓交会费1年。

七、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